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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田千里先生的辞职报告,田千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田千里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千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88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73%,田千里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对田千里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济芸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济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1,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4%,同时,直接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科兰德”)0.35%的股权。俞济芸先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斯科兰德的监事,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俞济芸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俞济芸先生简历

  俞济芸,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中南大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证。2007年7月至2013年6月,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投资部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任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9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484,223,588股的比例为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44元/股,最低价为38.1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60,094.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5.9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484,223,588股的比例为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8.1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47,656.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9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484,223,588股的比例为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44元/股,最低价为38.1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60,094.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济芸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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