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1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与沙特阿美签订谅解备忘录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沙特阿美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中金石化董事长)、李彩娥(担任中金石化董事)、李永庆(担任中金石化董事)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Alharbi, Mitib Awadh M(担任阿美亚洲总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与沙特阿美联合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与沙特阿美联合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中金石化董事长)、李彩娥(担任中金石化董事)、李永庆(担任中金石化董事)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Alharbi, Mitib Awadh M(担任阿美亚洲总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谅解备忘录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内容摘要:《谅解备忘录》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相关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洽谈,具体投资额度、合资方式、合作内容等需以各方后续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签署谅解备忘录及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中金石化董事长)、李彩娥(担任中金石化董事)、李永庆(担任中金石化董事)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Alharbi, Mitib Awadh M(担任阿美亚洲总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沙特阿美与公司拟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后续可能涉及共同开发新建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Alharbi, Mitib Awadh M(担任阿美亚洲总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2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于2024年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与沙特阿美联合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沙特阿美联合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0)。
2024年1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荣盛控股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议公司董事会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提议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票5,210,237,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议案1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议案2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投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控股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凭以上有关证件的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1月8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备注联系电话以方便报名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阳阳、胡瑜岑
电子邮箱:rspc@rong-sheng.com
联系电话:0571-82520189
传 真:0571-82527208转8150
邮政编码:31124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3,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金额的议案》,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自2022年3月2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22年8月2日完成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36,082,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40%,成交总金额为1,998,203,937.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自2022年8月1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23年7月27日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47,862,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3%,成交总金额为1,989,986,431.3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前三期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票516,433,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3%,成交总金额为6,620,512,863.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第三期回购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232,487,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61%,最高成交价为1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32,322,494.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沙特阿美联合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月2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与Saudi Arabian Oil Company(以下简称“沙特阿美”)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显示,双方正在讨论荣盛石化(或其关联方)拟收购沙特阿美朱拜勒炼化公司(以下简称“SASREF”)的50%股权,并拟通过扩建增加产能、提高产品灵活性、复杂度和质量(以下简称“扩建项目”,合并简称“SASREF交易”)。同时,双方也正在讨论沙特阿美(或其关联方)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石化”)不超过百分之五十(50%)股权的潜在收购,并联合开发中金石化现有装置升级扩建、开发新建下游荣盛新材料(舟山)项目(以下简称“中金石化交易”)。
沙特阿美全资子公司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持有公司1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款规则,沙特阿美构成公司关联方,备忘录下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备忘录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备忘录下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沙特阿美的主要情况如下:
■
沙特阿美是一体化能源和化工公司,其原油产量约占全世界生产量的八分之一,同时沙特阿美也发展新能源技术。沙特阿美于2019年在沙特证券交易所上市,信用状况及交付能力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沙特阿美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备忘录的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备忘录下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荣盛石化与沙特阿美各自的最终投资决策,将在双方分别完成对SASREF和中金石化的尽职调查后作出。荣盛石化在作出最终投资决策前,预计将因本备忘录的履行而与沙特阿美发生不超过1,400万美元的相关费用。
如果承担费用超过审议额度,公司亦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荣盛石化运营全球最大的单体炼厂浙石化4,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是中国以及亚洲重要的聚酯、新能源材料、工程塑料和高附加值聚烯烃的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PX、PTA等化工品生产商,聚乙烯、聚丙烯、PET、EVA、ABS、PC等多个产品上的产能位居全球前列,2023年被英国知名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评为全球最具价值25大化学品牌报告(Chemicals 25 2023)第7名。
沙特阿美是一个有多年历史的综合国际石油集团,是世界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和化工公司之一,在原油开采、生产、应用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同时拥有雄厚的资源禀赋、产能优势和资金实力,是公司近年来采购原油最重要的供应商。
公司准备与沙特阿美就SASREF交易和中金石化交易等进行合作,有望进一步加强双方日常的沟通交流、技术研发及业务合作,推动双方各自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本次合作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若双方最终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顺利实施,从长期看,预计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因素
本备忘录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企业经营战略变化等因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11月,公司与沙特阿美(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20.08亿元人民币。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7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成品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月2日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下达成品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23】69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为做好有关出口工作,安排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173万吨,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6万吨。请按照确保国内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的原则,均衡安排出口,并及时向商务部反馈执行情况。
此次取得成品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使得公司在供应市场的选择上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经济效益来选择安排两个市场的供应数量,追求效益最大化,对日常经营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通知要求和市场情况灵活安排生产和出口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项目名称: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675亿元。
3.项目实施主体: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
4.审议程序: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延伸浙石化及中金石化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发展低碳烯烃和绿色环保产业,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金塘新材料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7GEDT51Y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村柳行路16号第4幢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项炯炯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股权关系:由公司100%持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经查,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金塘新材料项目。
2.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预计本项目总投资为67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延伸浙石化及中金石化下游产业链,拟新建以下装置:30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100万吨/年气分装置、60万吨/年芳烃抽提联合装置、30万吨/年PEO装置、100万吨/年EVA联合装置、20万吨/年POE装置、40/2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20万吨/年1,3-丙二醇装置、40/88万吨/年PO/SM装置、40万吨/年PTT装置、60万吨/年顺酐装置、50万吨/年BDO装置、20万吨/年PBS装置、40万吨/年PBT装置、12万吨/年异丁烯装置、15万吨/年CO2回收装置、16万吨/年乙基氧化装置、20万吨/年DMC装置、48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120万吨/年ABS装置、2×24万吨/年双酚A装置、2×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10万吨/年CHDM装置、10万吨/年PCT装置、10万吨/年PCTG装置、5万吨/年UHMWPE装置、30万吨/年α-烯烃装置,及相应配套的总图、储运、给排水、供电及电信、热工、辅助设施等工程及厂外工程。(可能存在部分装置类型或规模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4.预计经济效益:根据可研报告估算,预计本项目总投资为67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8,687,714万元,每年可实现净利润1,546,303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4.81%,税后投资回收期6.11年(含建设期3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延伸高端化工产业链,提高国内高端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立足科技创新,依托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宁波中金石化基地提供丰富的“化工原料库”,生产高端化工新材料产品,主要包括精细化学品、高端树脂、工程塑料、可降解塑料、特种聚酯及高端纤维等新材料产品,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推动石化行业创新发展的积极举措,符合国家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需求,分期投入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03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沙特阿美石油有限公司
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备忘录内容:2024年1月2日,公司与沙特阿美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显示,双方正在讨论荣盛石化(或其关联方)拟收购沙特阿美朱拜勒炼化公司(以下简称“SASREF”)的50%股权,并拟通过扩建增加产能、提高产品灵活性、复杂度和质量(以下简称“扩建项目”,合并简称“SASREF交易”)。同时,双方也正在讨论沙特阿美(或其关联方)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石化”)不超过百分之五十(50%)股权的潜在收购,并联合开发中金石化现有装置升级扩建、开发新建下游荣盛新材料(舟山)项目(以下简称“中金石化交易”)。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备忘录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1、本备忘录为框架性备忘录,合作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合资方式、合作内容等需以各方后续将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本备忘录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与Saudi Arabian Oil Company(以下简称“沙特阿美”)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本备忘录”)。备忘录显示,双方正在讨论荣盛石化(或其关联方)拟收购沙特阿美朱拜勒炼化公司(以下简称“SASREF”)的50%股权,并拟通过扩建增加产能、提高产品灵活性、复杂度和质量(以下简称“扩建项目”,合并简称“SASREF交易”)。同时,双方也正在讨论沙特阿美(或其关联方)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石化”)不超过百分之五十(50%)股权的潜在收购,并联合开发中金石化现有装置升级扩建、开发新建下游荣盛新材料(舟山)项目(以下简称“中金石化交易”)。
本备忘录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相关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洽谈,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忘录签署对手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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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美是一体化能源和化工公司,其原油产量约占全世界生产量的八分之一,同时沙特阿美也发展新能源技术。沙特阿美于2019年在沙特证券交易所上市,信用状况及交付能力优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荣盛石化与沙特阿美各自的最终投资决策,将在双方分别完成对SASREF和中金石化的尽职调查后作出。荣盛石化在作出最终投资决策前,预计将因本备忘录的履行而与沙特阿美发生不超过1,400万美元的相关费用。
四、备忘录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荣盛石化运营全球最大的单体炼厂浙石化4,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是中国以及亚洲重要的聚酯、新能源材料、工程塑料和高附加值聚烯烃的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PX、PTA等化工品生产商,聚乙烯、聚丙烯、PET、EVA、ABS、PC等多个产品上的产能位居全球前列,2023年被英国知名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评为全球最具价值25大化学品牌报告(Chemicals 25 2023)第7名。沙特阿美是一个有多年历史的综合国际石油集团,是世界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和化工公司之一,在原油开采、生产、应用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同时拥有雄厚的资源禀赋、产能优势和资金实力,是公司近年来采购原油最重要的供应商。此次,双方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有望进一步加强双方日常的沟通交流、技术研发及业务合作,推动双方各自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2、备忘录仅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在正式协议签署前,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若双方最终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顺利实施,从长期看,预计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备忘录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备忘录的合作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合资方式、合作内容等需以各方后续将签订的协议为准。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合作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双方后续将进一步洽谈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洽谈以及后续投资建设过程中,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工艺技术等投资建设的条件均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导致投资合作不达预期或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3、本备忘录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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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于2023年3月27日与战略合作方沙特阿美的全资子公司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以下简称“AOC”)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12,552,501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AOC,双方于2023年7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完成过户。除此之外,本谅解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谅解备忘录》。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