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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3-2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629,813,963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2,099,379,878股增加为2,729,193,841股。《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29,813,963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99,379,878股变更为2,729,193,841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赖德源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李殿坤先生接任,李殿坤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殿坤先生与娄树林先生、刘剑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仍由独立董事娄树林先生担任。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2: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五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28)详见2024年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3-2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系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导致。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情况,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调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调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调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调整,同意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调整,同意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调整,同意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调整,同意通过本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及《关于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2024年1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3-2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26)详见2024年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4年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五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内容详见2024年1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26)、《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27)等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1及议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中小投资者,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2、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按照会议登记时间至会议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联系人:罗芳  赵文瑜

  电子邮箱:ir@shiji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6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3”,投票简称为“石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4年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注:上述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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