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10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李燕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王斌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焰章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甘肃省皇城抽水蓄能电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甘肃省皇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13.49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人民币22.70亿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省永嘉抽水蓄能电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省永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80.3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人民币16.04亿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六项内部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10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电建集团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212,567,937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23%,增持总金额约11.22亿元(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电建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电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电建集团持有公司8,925,803,976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82%;截至本公告日,电建集团持有公司9,138,371,913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3.0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电建集团决定自2023年9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如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不超过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电建集团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212,567,937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23%,增持总金额约11.22亿元(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电建集团持有公司9,138,371,913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3.05%。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电建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电建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