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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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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11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智能”)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5.161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8.81%。

  ●  能投集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104号),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万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  能投集团与公司关联股东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惠蕴成”)、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和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798.09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44%。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0,377.0011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2.56%,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37%。

  ●  本次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函告,获悉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3,500.0000万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能投集团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能投集团本次质押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能投集团将持有的公司3,500万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

  能投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用于偿还质押贷款,该笔贷款对应的质押物为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6,350万股(该贷款原为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8,666.6667万股,现已部分偿还贷款并解除质押2,316.6667万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能投集团将及时清偿相关债务并尽快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届时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的质押率将大幅下降。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First Base、Wiser Tyson、Keycorp将其所持有的合计375,666,41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将其所持有的明阳智能2,262,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截至公告日,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博惠蕴成、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的质押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情况

  ■

  股东博惠蕴成及First Base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经营收入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对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上述股权质押若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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