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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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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5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李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因除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外,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皖能环保对以上四家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同意将皖能环保对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4:50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层成员2022年年薪考核结果及工资总额考核清算情况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核定公司经营层成员2022年年薪结果以及2022年度公司总工资数。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5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德慧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其5家子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举措,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因除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外,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皖能环保对以上四家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高明先生简历

  附件

  高明先生简历如下:

  高明,男,1974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历任合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合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截至本次监事会审议之日,高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6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辞任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邵德慧女士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呈。邵德慧女士因到龄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邵德慧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邵德慧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邵德慧女士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举监事的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邵德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此外,邵德慧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邵德慧女士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邵德慧女士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提名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经核查,高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监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高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监事选举。

  特此公告。

  附件:高明先生简历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

  高明先生简历如下:

  高明,男,1974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历任合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合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截至本次监事会审议之日,高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6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能电力”)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经公司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上午9:15一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4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第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第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月1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1009室,邮政编码230011,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1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1009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佳文

  联系电话:0551-62225811

  联系传真:0551-62225800

  联系邮箱:dongjiawen@wenergy.com.cn

  联系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1009

  邮政编码:230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43”,投票简称为“皖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第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第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59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皖能环保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皖能环保”)为了提高资金流动性,满足皖能环保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业务正常运营,现拟由皖能环保为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30日,皖能环保5家全资子公司借款余额合计为33,738万元,主要贷款方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其中,农业银行借款余额17,943万元、工商银行借款余额15,795万元,担保期限8-12年,利率3.2%-3.6%。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以上被担保公司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有:宿州环保公司72.29%,广德环保公司72.15%,池州环保公司75.88%,临泉环保公司72.80%,皖能环保为上述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9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宿州市

  法定代表人:葛金龙

  注册资本:15,355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皖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宿州皖能环保电力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1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广德市

  法定代表人:张丽涛

  注册资本:9,914.5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可接受的工业垃圾,污泥、秸杆)处理、销售;供热生产、销售;电力服务(不含特许经营项目);灰渣销售;污水处理。(不含法律法规禁止限制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不含危险废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皖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事项

  截止目前,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或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联合村陀弥山南冲

  法定代表人:张义安

  注册资本:11,144.82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与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皖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9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定远县

  法定代表人:李正勇

  注册资本:6,5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发电项目投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可接受的工业垃圾,污泥、秸杆)处理;电力、供热研发及销售;灰、渣销售;电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皖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定远环保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定远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牛庄乡生活垃圾处理场

  法定代表人:戴庆义

  注册资本:17,050万元

  主营业务: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可接受的工业垃圾、污泥、秸秆等,不含危险物)处理,电力生产销售、供热生产销售;电力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炉渣销售;渗滤液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皖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临泉皖能环保电力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临泉皖能环保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皖能环保公司与农行、工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保全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33,738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贷款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31年9月25日与2035年10月23日届满(详见担保明细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皖能环保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皖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皖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皖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皖能环保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皖能环保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均是皖能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皖能环保持股51%,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皖能环保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因除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外,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皖能环保对以上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同意将皖能环保对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2,319.3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936.9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4%。

  (二)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62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64,952,393.21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72%,其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44,802,393.21元,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0,150,000.00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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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类型,公司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44,802,393.21元,公司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20,150,000.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44,802,393.21元计入其他收益科目,20,150,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公司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20,150,000.00元。其中,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收到12,700,000.00元,分摊方法为总额法,于2023年11月开始摊销,月摊销额为122,115.38元,摊销时间共计104个月;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收到750,000.00元,分摊方法为总额法,预计2024年1月份开始摊销,摊销时间共计20年;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收到6,700,000.00元,分摊方法为总额法,预计2024年1月份开始摊销,摊销时间共计20年。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4,952,393.21元,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45,046,623.97元,其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44,802,393.21元,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244,230.76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补助资金收款凭证。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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