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12月16日。

  本基金自2023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30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12月30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3,787,758.76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1月2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7-8815)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3年12月17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12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8815)咨询。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