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10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35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已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岩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0%,增持金额合计2,289,968 元(不含手续费)。
(2)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7%,增持金额合计1,012,698 元(不含手续费)。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实施累计金额为3,302,666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结果的基本情况
1.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2.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3.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稳中求进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4.本次增持计划进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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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累计增持计划进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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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3年12月28日收盘后总股本779,671,428股计算。
2、本次增持前,刘斌先生持有120,000股、严琦女士持有120,000股、李岩先生持有180,000股、石磊先生持有180,000股均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
3、李晓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8,815,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3476%。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6431%,该公司为李晓明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俊豪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均为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13,11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9861%。2023年12月27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300,000股,2023年12月28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100,000股。增持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413,51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0374%。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10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参与“凤凰城地下停
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三期)(凤凰山公园)”项目投标。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23年12月26日发布的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三期)(凤凰山公园)施工中标结果公告,汇绿园林被确定为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标项目中标结果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近日,汇绿园林收到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为“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三期)(凤凰山公园)施工”的中标人。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三期)(凤凰山公园)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伍佰贰拾叁万零捌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35,230,888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540日历天
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评“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奖”。
建设规模及内容:凤凰山公园位于泰山路以北,恒山路以南,沙湾河以东,此次实施范围主要为山体西侧,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螺旋驿站、天空之径、迎凤塔,南北入口及停车场建设,沿沙湾河驳岸、绿道及驿站建设,生态游乐场、台地花园、驿站茶室、植物主题园、山体林相改造及特色夜景灯光打造等。
招标范围:预算及施工图范围内的螺旋驿站、天空之径、迎风塔,南北入口及停车场建设,沿沙湾河驳岸、绿道及驿站建设,生态游乐场、台地花园、驿站茶室、植物主题园、山体林相改造及特色夜景灯光打造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项目负责人:王少波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若后续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正常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 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