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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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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拟将募投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和“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8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和“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4年12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拟将募投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和“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1、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目前项目进展为:(1)体育馆建筑结构验收合格,目前建筑外立面幕墙、屋面钢结构及屋面板铺设完成,室内安装工程完成80%。(2)游泳馆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屋面钢结构及屋面板铺设完成、室内安装完成80%。(3)体育场土建工程完成,看台及屋面完成,目前体育设施安装阶段。

  因下述原因,该项目将延期:(1)受前期地质条件和自然降水雪天气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致使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计划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2)作为场馆类项目,涉及建筑设计优化及装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培训等多个环节,因而相对较为复杂。(3)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前期设计概算存在遗漏,政府于2021年7月批复对投资概算进行调整。为了确保投资调整手续完备、合法合规,并控制投资的合理性,在投资概算未经批复前决定暂停施工。尽管投资概算经过调整,但同时为保证使用功能的先进性,进行了设计结构的优化调整。在设施设备选型上更为谨慎,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因此工程建设进度出现一定减缓的情况。(4)项目中幕墙及屋面采用铝锰合金板材,国际形势原材料价格激增,各方一致同意暂时观望一段时间,期待大宗商品价格有所回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的材料采购。(5)由于政府单独采购的体育工艺部分招投标进程较慢,至2023年3月才进场,影响项目的整体完工进程。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2、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目前项目进展为:(1)潘天寿艺术中心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安装工程完成95%以上,外立面及安装及装修工程完成95%,余下主要工程量为室外铺装及附属工程和其他未完成部分扫尾。(2) 宁海县文化中心大剧院工程主体建筑结构完成,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外立面工程和舞台灯光音响等完成80%左右,目前主要是室外及其他附属工程正在施工。

  因下述原因,该项目将延期:(1)宁海文化综合体PPP项目,是较早落地的项目,受制于当时预算编制单位、设计单位对公共文化场馆的了解,设计漏项及概算漏项多,并且大多数专业设备无信息价,以暂定价计入,二次询价及招投标定价过程复杂,延误了一定工期。(2)项目立项较早,但后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设计团队要求高,致使项目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概。在政府未批复调整概算前,公司主动减缓了施工进度。(3)由于场馆类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尤其是潘天寿艺术中心清水幕墙工艺十分复杂,预应力一次性张拉,致使原设想的分部分项交叉施工无法实现,只有在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其他工种的施工,另外涉及建筑设计优化、装修、专业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正常工期本就相对紧迫。(4)后期展陈布展方案主设计师多次优化,方案确定时间延迟。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和“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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