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计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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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变更后预期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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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3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进行7天通知存款业务,金额24,500万元。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2018年-2020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2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3年,公司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2)19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3,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2023年4月20日,公司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187,835.6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10%。截止2023年4月20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3年4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3)5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3,5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2023年6月30日,公司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17,287.67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10%。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3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3)8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4,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2023年12月28日,公司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471,780.8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截止2023年12月28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进行7天通知存款业务,金额24,500万元,尚未到期。
二、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进行7天通知存款业务,金额24,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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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金融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及相关投资品种的损益情况。
五、本公告日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2018年-2020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2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3年,公司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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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闲置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单位通知存款特殊业务申请书、存款开户证实书等。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3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述决议,2023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3)8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4,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2023年12月28日,公司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471,780.8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截止本公告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二、公告日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2020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2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3年,公司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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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2月23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
详细内容登载于2023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2月23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11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登载于2023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登载于2023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2:5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召集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 268,580,4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187%。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55,673,3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678%。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数为12,907,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09%。
(四)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数为12,907,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09%。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尉伟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线上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68,224,8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332,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9%;22,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2,551,4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49%;332,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2%;2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68,225,8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0%;332,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9%;21,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2,552,45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7%;332,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2%;21,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1%。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268,224,81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333,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21,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2,551,45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49%;333,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70%;21,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1%。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