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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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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就《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及表述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苏陟先生(主任委员)、张政军先生、崔小乐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倪丽丽女士(主任委员)、张政军先生、崔小乐先生;

  3、提名委员会:

  崔小乐先生(主任委员)、倪丽丽女士、胡云连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政军先生(主任委员)、李冬梅女士、倪丽丽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倪丽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人:王作凯

  联系电话:020-82512686

  邮箱:dm@fbflex.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结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变更及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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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部分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备案手续。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均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8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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