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8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3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5)《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依据现行规则对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5)《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依据现行规则对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8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8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3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5)《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监事会意见:公司基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细化分红政策,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基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细化分红政策,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8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 箱:lpkj@lopal.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8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以及部分治理制度和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以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一)新修订的现行《公司章程》与原《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
■
■
(二)新修订的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原《公司章程(草案)》对比如下:
■
■
由于前述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各条款编号将重新编排,条款内引用该文件中其他条款的编号将相应修改。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公司章程》及原《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详见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如有)。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适用现行《公司章程》。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对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修订完善。上述修订后的制度文件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