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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3-07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8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贾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王永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易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易辰先生、陈燕华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任命焦承尧先生、张易辰先生担任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授权代表;聘任习志朋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聘任黄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9)。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退休、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原因,公司拟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注销期权数量合计为576,640股。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3年12月18日届满;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符合《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中,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8;27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可行权系数为1.0。董事会认为,除了部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外,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外,公司及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行权的情形,调整后的283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行权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332,960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3-08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576,640份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原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1,603万份,激励对象共计333人,授予价格为5.98元/股。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日至24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和调整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23万份。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9.13万份。

  2023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023年12月8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调离、退休等原因,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244,300份。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调离、退休等原因,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再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62,500份。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

  二、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依据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如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授予的期权当年达到行权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以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期权失效,由公司注销;尚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不得再行使,由公司注销,在激励对象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可以根据以上的规定行权;激励对象成为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人员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有权按照其行权时的职务情况适当调整其当期的行权比例。

  (二)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不符合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需注销期权数量为248,200股;

  19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降级),不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需注销期权数量为129,200股;

  8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降级),但仍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在第三个行权期将按照其现任的岗位级别标准行权,其原获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实际拟行权数量之间的差额,将由公司注销,需注销期权数量为112,200股;

  2名激励对象因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度(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其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需注销期权数量为64,600股;

  5名激励对象因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度(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8,其原获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实际拟行权数量之间的差额,将由公司注销,需注销期权数量为22,440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需注销期权数量为576,640份。

  (三)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3人调整为28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09,600份调整为4,332,960份,注销期权数量为576,640份,全部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三、本次期权调整、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期权调整、注销部分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工作,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3-08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332,960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原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1,603万份,激励对象共计333人,授予价格为5.98元/股。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日至24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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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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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和调整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23万份。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9.13万份。

  2023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023年12月8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调离、退休等原因,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244,300份。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调离、退休等原因,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再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62,500份。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等待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4%。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日为2019年12月19日,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3年12月18日届满,第三个行权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具体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3年12月18日届满,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28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退休、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原因,公司拟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注销期权数量合计为576,6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9年11月4日

  授予登记日:2019年12月19日

  (二)行权数量:4,332,960股

  (三)行权人数:283人

  (四)行权价格:4.5901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包含首尾两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任职职务要求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中,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8;27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可行权系数为1.0。第三个行权期共有283名激励对象满足《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2、该等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283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4,332,960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行权日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为证券监管规则允许的期间,不得行权的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本次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导致公司下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发生变动:

  ■

  此前6个月内,本次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等待期已于2023年12月18日届满,《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3-07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公司监事刘强、祝愿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程翔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或离职、退休、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原因,公司拟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注销期权数量合计为576,640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本次注销期权数量合计为576,640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3年12月18日届满;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符合《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中,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可行权系数为0.8;27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可行权系数为1.0。监事会认为,除了部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外,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外,公司及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行权的情形,调整后的283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行权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332,960份。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3-07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情况

  1、总经理:贾浩先生

  2、副总经理: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王永强先生

  3、财务总监:黄花女士

  4、董事会秘书:张易辰先生

  5、联席公司秘书:张易辰先生、陈燕华女士

  6、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授权代表:焦承尧先生、张易辰先生

  7、证券事务代表:习志朋先生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聘任黄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张易辰先生、习志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易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张易辰,证券事务代表习志朋

  联系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

  电话:0371-67891015,0371-67891199

  传真:0371-67891000

  邮箱:ir@zmj.com

  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李卫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总经理:

  贾浩,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重庆人。1991年获得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装备专业学士学位,2001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先后任国机集团广州机电科学研究院密封分所所长助理,派克汉尼芬流体传动产品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紫江集团上海紫燕磨具工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三林万业企业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本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兼任泓谦企业管理(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贾浩先生还兼任郑煤机多家附属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职务。

  2、副总经理:

  付奇,男,1969年11月出生,河南泌阳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获学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历任本公司前身郑州煤矿机械厂开发一处科员、开发一处主任科员、开发一处副处长;1996年12月至2006年1月,历任本公司(或本公司前身)销售计划处科长、副处长,市场营销部副部长,安装分厂副厂长;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担任本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2年2月,任淮南郑煤机舜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1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芝麻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海斌,男,1981年9月出生,河南新密人,中共党员。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历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秘书科长;2008年12月至2015年2月,历任本公司办公室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助理、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和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兼资本运营部部长和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兼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兼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兼任泓谦企业管理(河南)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永强,男,1971年9月出生,河北人,中共党员,郑州大学机械工程硕士。1993年8月至2014年2月,历任郑州煤矿机械厂液压分厂工程师、技术室主任、郑州恒达液压工程中心副主任、主任、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本公司煤机板块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财务总监:

  黄花,女,1969年1月出生,广东中山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工程师。1987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金属物理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1990年8月,获得中科院金属研究所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工学硕士学位;2000年12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行政管理MBA。1990年8月-1991年11月,任中科院沈阳金属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1年12月-1999年4月,任深圳金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分厂厂长、企管部经理、总工程师兼助理总经理;2000年9月-2001年5月,任中国在线(百慕大)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项目经理;2001年8月-2003年7月,任深圳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8月-2005年3月,任沈阳金昌普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05年5月-2006年12月,任金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2008年6月,任VALE INCO LIMITED(原加拿大国际镍业公司总部)项目经理和高级分析师;2008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淡水河谷矿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司库和风险主管。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项目顾问。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4、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张易辰先生,1986年4月出生,河南项城人,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7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6年1月,历任郑煤机办公室秘书和资本运营部工作人员、办公室主任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2016年2月至2020年2月,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兼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2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兼任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燕华女士,现任公司秘书助理。陈女士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联席董事。彼拥有超过20年处理香港上市公司之公司秘书、合规服务及股份过户服务之专业经验。她曾在多家国际知名专业机构及香港上市公司工作。陈女士持有经济学学士学位及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是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和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资深会员。陈女士亦是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5、授权代表

  焦承尧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张易辰先生简历详见上述董事会秘书简历。

  6、证券事务代表

  习志朋先生,1990年4月出生,河北平山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今,在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战略发展部战略分析专员;2017年3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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