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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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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相关议案。《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2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4年6月底实施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时间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在本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400.00万股,并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假设本次以发行股份2,520.00万股进行测算(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7、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48.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0.66万元,假设2023年第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2年同期持平,则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28.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76.77万元。

  8、假设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增长0%、增长10%、增长20%分别测算;

  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它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及2024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2023及2024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3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推动技术创新、增强综合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并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通过提升产品的产能、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推动公司的效益提升,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效率,提供制度保障和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将不断完善业务发展模式,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推动业务规模增长,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全面提升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唐咚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公司/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1: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等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2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规定,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157,5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982,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528,406.2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093.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的账户431360100100086316和431360100100086433均于2023年12月7日注销,其结余金额已于2023年12月20日自兴业银行成都郫都支行431200100100205491转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账户9550880243301700197,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公司原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为实施主体,计划在租赁场地对生产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布局,公司计划落实永久性制造基地,避免大规模投入后再次搬迁重复建设。为了使募集资金投入所获得的效益最大化,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计划在常州购买土地约25.6亩,以子公司常州精纳为主体实施,拟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展研发、生产及销售伺服电机、工业人机界面、伺服系统、步进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自动化控制相关产品和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等活动。公司从整体战略发展布局出发,综合考虑公司长远规划及市场发展前景,拟将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建设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可有效解决公司经营厂房长期租赁的现状,通过购置土地新建项目,将原有生产线纳入整体项目设计规划,结合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优化工艺方案,进一步提高生产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扩大制造产能。

  变更后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原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215.00万元加上超募资金3,200.00万元,共计12,415.00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对应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均已于2023年10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差异内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8,567.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7,658.75万元,实际投资总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少908.25万元,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503.7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1,822.61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少681.09万元。

  差异原因:1.在募投项目投入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及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主要在设备采购方面,使用自有物料制作、自有资金采购或者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手段,节约了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公司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内容需要的工艺调整导致部分软硬件采购需求减少,同时,公司通过提高现有研发设备的利用效率、使用已有模具、委外测试或设计等其他多种节约方式,减少了部分软硬件采购。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行业、下游市场发生一定变化,公司部分建设内容(如专业无人机智控系统项目、用于生产过程的AI视觉技术研发等)的投入产出与预期目标发生变化,公司对相关项目投入较为谨慎,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减少。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间接体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以增强自动化核心控制部件、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能力,提升产品研发质量,进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此外,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销售增长中间接体现。本项目通过加大市场营销帮助公司更好地与国内经销商伙伴、最终客户、潜在客户的连接。通过培训、宣讲、实际交流、演示系统和公司实际案例,为公司贯彻聚焦行业的战略增添市场动力。本项目同时将提高公司区域营销和服务能力,通过加强服务,让公司品牌形象更加深入客户心里,增强客户的粘性。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相应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91,648.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中已收回金额为91,648.00万元,未收回余额为零。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429.70万元,以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对应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057.25万元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694.20万元(含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项目尚未完成建设,本公司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1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注2]超募资金初始存放金额11,059.71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7,859.71万元之间的差异系超募资金3,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注3]“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来源系“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该项目金额不包含在合计数中加总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1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8月经审议通过并开始投入建设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其它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程静、牛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834.00万元,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9,215.00万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理财收益,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00.00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建设期为3年。

  3、根据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66.8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转入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7,156.09万元(含超募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来源系“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该项目金额不包含在合计数中加总。

  (三)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834.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415.00万元,预计达产日期为2025年8月。本次调整拟对该项目追加投资并进行延期,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6,115.62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7年第四季度。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公司扩大工控产品生产种类,导致厂房、设备投资增加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生产产品为伺服电机及自动化部件(主要为HMI),公司基于对主要工控产品的业务拓展规划,拟升级为生产伺服系统(包含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伺服模组)、HMI、PLC、变频器等主要工控产品。项目投资后,各类工控产品将在同一生产基地生产;同时,为更好规划车间,提高生产基地利用率,在基地的整体功能性布局方面需要进行统筹规划。因此,公司需扩大生产基地的厂房建设、增加生产设备的投资额,实施周期需要相应延长。

  (二)更高的自动化、数字化程度,导致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增加

  随着市场和行业的发展,工控产品呈现机电一体化和模组集成化的发展趋势,同时对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成本竞争力、交付稳定性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对原规划产线的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升级,拟升级后的自动化建设将使公司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得到提升。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公司拟全面配置并升级ERP系统、MES系统管理、PLM、企业级数据仓库等数字化管理系统,生产线将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及全面追溯管理,以全方位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竞争力。

  因此,公司拟升级至更高的智能制造水平,更高的自动化、数字化程度,导致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增加。

  三、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前情况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8月2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常新行审备[2022]578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精纳”),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834.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5.00万元,余下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募投项目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3年,总建筑面积为25,855m2,预计达产日期为2025年8月,达产年年均净利润为5,413万元。

  目前,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已购买项目所需用地并取得编号为苏(2022)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1744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启动了项目设计工作并已支付部分设计费用以及采购了少量设备。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建设形成的资产将在项目调整后继续使用。截至2023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07.25万元,尚余募集资金10,316.9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存放在子公司常州精纳、深圳步科开设在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调整后情况

  经过公司谨慎评估,计划对“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并进行延期,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常州精纳,实施地点以及实施方式均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6,115.62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5.00万元及其利息、理财收益等;拟使用公司本次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项目建设期为4年,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7年第四季度。具体投资计划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调整后该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如下: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1,945.00m2,拟建设伺服系统、人机界面、PLC、低压变频器等产品的智能组装生产车间,通过建设自有产线、工艺方案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和数字化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181万台工控产品的生产能力,达产年平均净利润为14,801.16万元。

  四、调整后项目的市场前景、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近年来,基于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可实现自动加工、连续生产,并具有可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以及确保生产安全的特点,我国工控行业景气度高涨,设备需求持续增长。据中国工控网数据,2015-2022年我国工控行业市场规模从1,399亿元增至2,64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5%,预计到2025年我国工控行业市场规模将达3,227亿元。2022年本土自动化企业增长迅速,在纺织、锂电、工业机器人、电子、物流等多个行业替代外资品牌,市场份额提升较多。由于本土企业自动化产品价格相对外资企业要低,在产品价格上更具竞争力;并且本土自动化企业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技术性能得到提升,竞争力也在不断提高;同时外资品牌受疫情影响出现供应紧张,这些都为国内自动化品牌提供了更多市场机会。

  工业自动化是实现我国制造业智能改造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快实现“智能制造”国家战略,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多项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及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政策明确提出要聚焦企业、行业、区域转型升级需要,围绕车间、工厂、供应链构建智能制造系统,开展多场景、全链条、多层次应用示范,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重点研制分散式控制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数据采集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工业控制装备,突破先进控制器、高精度伺服驱动系统、高性能减速器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

  公司“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在常州新北区购买25.6亩的土地,计划建设厂房,同时实施伺服系统、人机界面、PLC、低压变频器等产品的智能组装生产车间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提升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市场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具备有效的产能消化能力

  根据公司年报及产销量数据,公司近年来的销售收入随着产品出货量的上升持续增长,营业总收入从2017年的3.08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5.3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84%。从产品销量来看,2017年至2022年公司工控主要产品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47%,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工控设备行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产品国产替代进程的加速、产品应用场景的拓展及公司新产品的推出,公司的销售规模还将持续扩大,公司未来产品产能消化具备有效的保障。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的发展。国家对工业自动化控制产业提供有力政策支持,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条件,因此本项目具有政策可行性。

  3、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我国先进制造业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的背景下,我国工控设备需求持续扩大,工控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长。据中国工控网数据,2015-2022年我国工控行业市场规模从1,399亿元增至2,64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9.5%,预计到2025年我国工控行业市场规模将达3,227亿元。整体来看,工控行业市场规模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工控行业下游应用持续扩容的市场空间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产能扩张基础,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具有市场可行性。

  4、雄厚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人才队伍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

  公司始终围绕智能制造发展需求持续进行技术升级,自主研发了从机器物联网到人机交互、控制、驱动和执行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同时,为保障公司产品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始终非常重视核心人员能力的培养,在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下,已搭建了一支比较稳定的人才团队,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公司整体技术储备较为雄厚,人才团队经验丰富,且对工控产业具备深刻的理解及独特远见,能够紧跟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攻克产品技术难题,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及人力支持。

  5、广泛的客户资源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经过多年在工控领域的深耕,公司凭借其优异的产品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奖项,在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凭借良好的口碑积累了大量优质稳定的行业龙头客户,和移动机器人领域头部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MIR睿工业《2023年中国直流伺服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在移动机器人行业直流伺服领域,公司以42%的市占率位列第一,服务了行业内的大部分客户;在医疗影像设备行业,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西门子及联影医疗等知名企业。随着公司产品及下游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展,公司的产品还将触达更多的客户。产品广泛的应用场景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的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6、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本保证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已在常州及深圳地区投产运营,并配备了专业知识扎实、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人员,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公司从产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到销售等环节都具备了完善的管理体系。经过在工控行业多年的生产管理实践,公司对产品规模化生产的管理具有深刻的认识。借助前期生产管理经验的积累,公司有能力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可靠的生产支持和运营经验。因此,项目的建设具备运营可行性。

  (三)风险提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不利因素,项目进程和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备案、环评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同时,积极推动产品产能消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待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的备案、环评等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基于当前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步科股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及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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