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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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更换评估机构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评估机构为同一只基础设施基金提供评估服务不得连续超过3年。”本基金拟聘请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2023年度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及批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不涉及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方法的改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事项已根据基金管理人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适当审批。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