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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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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9,045,6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98,045,1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7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8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赵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赵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方光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方光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连长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连长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丁惠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丁惠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孙奉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王晓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叶剑飞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叶剑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方逸雯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04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方逸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叶菲、毛一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时彦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选举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的成员。随后,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公司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具体名单如下:

  1、董事长:赵辉先生

  2、董事会成员:赵辉先生、方光泉先生、连长云先生、丁惠民先生(独立董事)、孙奉军先生(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赵辉、方光泉、连长云、王晓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主任委员由赵辉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丁惠民(会计专业人士)、王晓野、孙奉军,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丁惠民先生担任。

  提名委员会成员:赵辉、丁惠民、王晓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赵辉、王晓野、丁惠民,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担任。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监事会主席:叶剑飞先生

  2、监事会成员:叶剑飞先生、方逸雯女士、王时彦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换届完成后,张燕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继续在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张燕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赵辉先生

  副总经理:方光泉先生、连长云先生

  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方光泉先生

  董事会秘书:方光泉先生

  2、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杨晓芬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办公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邮编:310052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王时彦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王时彦,女,1982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审计主管,曾任兰溪市双牛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兰溪市恒春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主管。

  王时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时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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