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66.91万元(含利息收入)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6.3.21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无需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15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74万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59.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75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3年1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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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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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00,000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整体装备水平进一步向规模大型化、设备无轨化、环境生态化、管理智能化、开采深部化发展,井下铲运机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取得突破,完成多台铲运机自动化改造并在试点项目部实现了无人驾驶铲运机出矿、危险区域矿石回收等作业,增强了公司矿山工程建设与采矿运营管理业务的综合竞争优势,为公司近年来国内及海外矿山服务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整体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截至2023年12月27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进行结项。本次可转债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0,813.92万元(含利息收入),结余166.91万元(含利息收入)。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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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息收入纳入“国内矿山工程业务项目”投入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6.3.21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无需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