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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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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3-07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6号)文件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775,330,868股新股。根据《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股本9,251,102,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实际已向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99,378,6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0元,共募集资金4,588,943,662.5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4,457,953.6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44,485,70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日到账。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2日对此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7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BAI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五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高新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账户已于2021年9月24日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BAI公司在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 – Branch Tanjung Pinang(曼迪利银行-丹戎槟榔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和BAI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27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项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并通知保荐机构,对应的《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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