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公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0.6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165,043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武汉公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创投”)、武汉公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投资”)与公司股东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创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三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69%减少至5.29%,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0日,转让方所持长盈通股份的数量、占长盈通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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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公牛创投、公牛投资均非长盈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牛创投、公牛投资、金鼎创投(以下合称“公牛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三者合计持有长盈通股份比例超过5%,其中金鼎创投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公牛创投、公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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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四舍五入,表格中的数据存在尾差。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牛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公牛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69%减少至5.29%,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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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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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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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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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3年12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长盈通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33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33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机构1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48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12月22日19:15至21: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4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4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8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0.64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16.5043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长盈通股份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