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添富沪港深优势精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添富沪港深优势精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05,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2月28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4年1月29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五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的每个工作日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安排请以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汇添富沪港深优势精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开放期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为准。
2、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代码:501039,C类份额基金代码:501040,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2月2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8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4年1月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交易、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汇添富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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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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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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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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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汇添富稳合4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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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4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该日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2、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3、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D类份额已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4.2 其他与转换转出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本基金D类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含跨TA转换转出)业务。
5.1.2 场外代销机构
D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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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D类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D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