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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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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3年12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宾馆松林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0人,代表股份936,740,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90,030,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98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人,代表股份46,709,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1%。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公司法律顾问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2.1《关于拟接受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物资配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和国家电投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持有其母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能易购公司”)为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电能易购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接受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物资配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光伏100MW)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持有其母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92.0545%股权,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科”)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海能科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光伏100MW)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100MW光伏项目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持有其母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92.0545%股权,上海能科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海能科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100MW光伏项目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持有其母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92.0545%股权,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院”)是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公司与山东院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

  6.《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刘晓航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长春市南湖宾馆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明旭东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梁宏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采购合同总价31,305.19万元。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9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3年12月2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长春市南湖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监事4人,实参会监事4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采购合同总价31,305.1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9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设备”)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采购合同总价31,305.19万元。

  2.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吉电股份全资子公司,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国核设备为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涛

  注册资金:27,64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凤城街道益港路9号

  2.经营情况

  2022年末资产总额23亿元,营业收入8.7亿元,净利润890万元。2023年11月资产总额2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02亿元,净利润1250万元。

  3.国家电投集团持有其母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84.3722%股权,国核设备是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国核设备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遵循市场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企业向国核设备塔筒采购合同总价31,305.19万元,其中: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合同采购金额18,643.71万元,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采购金额5,418.56万元,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采购金额7,242.92万元。

  1.供货范围: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南区400MW风电项目、扶余三井子风电场五期项目、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风电200MW)项目钢塔塔筒设备供货(包括:塔筒制作、钢材、法兰、锚栓等)。

  2.供货时间:按现场工程进度要求送货。

  3.支付比例:10%预付款;40%备料款;35%交货款;10%初步验收款;5%质保金。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属企业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国核设备之间发生的风机塔筒采购业务能够充分保证货物的质量及进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有助于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

  六、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2,733.29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具备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造及供应能力,能够做好货物的质量、进度管控。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风机塔筒供货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供优质工程服务。对吉电股份的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吉电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发〈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市清洁办发[2023]14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花江热电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吉林市财政局拨付的北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补助人民币2,183.63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资产相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松花江热电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松花江热电公司本次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相关补助时计入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摊递延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

  三、备查文件

  银行入账证明。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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