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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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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3-05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购置产能置换指标。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加快推进锦兴公司所属肖家洼煤矿产能置换指标落实,完成肖家洼煤矿调整建设规模(1200万吨/年)竣工验收工作,锦兴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购买产能置换指标400万吨,产能置换费用不超过5.8亿元。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锦兴公司购置产能置换指标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交易在国家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2021年10月,经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研究,将肖家洼煤矿建设规模由800万吨/年调整至1200万吨/年,并按1200万吨/年组织应急保供生产,保障冬春季节能源供应。

  2.2022年5月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批复。在办理调整建设规模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前,需落实完成产能置换指标,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肖家洼煤矿属调整建设规模煤矿,建设规模由800万吨/年调增至1200万吨/年,需新增产能置换指标400万吨/年。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锦兴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购置产能置换指标400万吨,按照单价不超过145元/吨考虑,购买产能置换指标400万吨,产能置换费用不超过5.8亿元,最终以实际购置金额为准。

  五、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锦兴公司本次购置产能置换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有利于保障冬春季节能源供应和办理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工作,符合本公司、中小股东及其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3-05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9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9日

  至2024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和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2023年12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4年1月18日到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58681872    0451-58681767

  3、传真:0451-58681800    0451-58681767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陈军  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3-05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五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3-05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李红淑、李瑞光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以及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公司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华电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立于2003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江毅,注册地址北京,注册资金37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7XN,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截止2023年9月底,公司资产总额10,850.56亿元,净资产3,380.32亿元,净利润205.98亿元。

  2、华电财务公司是华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于2004年2月12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李文峰,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西楼10层,注册资金55.41亿元,主要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截止2023年9月底,资产总额656.90亿元,净资产120.57亿元,净利润9.73亿。

  3、华电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电集团,成立于2013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殷红军,注册资本40亿人民币,其中华电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持股55.01%,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股19.99%。公司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6号楼-2、5-312-03,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截至2023年9月底,总资产415.73亿元,净资产79.80亿元,净利润4.39亿元。

  4、华电保理公司是由华电集团批准,于2019年12月23日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成立的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华电集团持股比例100%。公司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715,主要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及相关业务。截至2023年9月底,总资产415.73亿元,净资产79.80亿元,净利润4.39亿元。

  5、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是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7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王建峰,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节能燃烧技术研发应用;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开发;上述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装卸服务;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截止2023年9月底,公司资产总额16.86亿元,净资产2.04亿元,净利润6,133万元。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由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相关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提供的同等存款利率均值且不低于华电财务公司吸收华电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活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服务,除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提供其他结算业务均免费。公司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项下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档次的贷款利率。

  2、公司与华电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利率,根据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并参照人民银行规定5年期LPR,即不超过4.2%,且不高于公司合作其他租赁机构的租赁业务利率。

  3、公司与华电保理公司的融资利率,根据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1年期LPR上浮30BP,即不高于3.75%,且保理业务利率不高于公司合作其他保理金融机构的相同业务利率。

  4、公司向华电运销公司销售煤炭的价格经各方公平磋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情况,并参考以下因素确定:(1)全国产业政策与中国的行业及市场状况;(2)国家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就煤炭采购价格颁布的特定指引或政策(如有);(3)中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行交易煤炭市场价格,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或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等级煤炭的价格;(4)煤炭的质量,以甲方出矿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数量检验确认以甲方矿发铁路装车计量单数据作为结算依据。货物所有权自到站后开始转移,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一切风险及损失转归乙方承担。

  5、公司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政策为(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3)若不适用本条(1)、(2)项,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4)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6、燃料专业管理服务费按照华电集团燃料管理信息系统统计的到厂验收煤量,按1元/吨的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通过华电财务公司高效、便捷、安全的结算业务网络和结算业务平台,减少了公司所属单位及系统兄弟单位往来资金在途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公司的资金收支从来未受到任何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另外,华电财务公司办理贷款业务的程序简单快捷,在公司急需资金时能快速提供支持,为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供了便利和支持,提升了公司财务管理及资金保障水平。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华电保理的保理融资业务可采用线上审批,审批时间短,放款速度快,放款条件较宽松,在公司急需资金时能快速提供资金支持。

  华电运销公司存在较大的煤炭需求,锦兴公司向对方销售煤炭,一方面是基于煤炭市场供应紧张以及发改委出台各种政策保障煤炭供应的背景,锦兴公司在市场化定价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关联方合理的采购需求;另一方面,锦兴公司通过向华电运销公司销售,参与华电集团集约化煤炭供销体系,有利于整体提升销售定价能力。

  公司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产品或服务,全面实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有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公司议价能力,保证物资供应的可靠性。

  为了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燃料专业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煤炭供需、运输市场形势信息,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落实,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电所需煤炭的落实,公司拟继续与华电集团开展燃料专业管理服务业务。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3-05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六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9人,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获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李红淑、李瑞光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购置产能置换指标400万吨,产能置换费用不超过5.8亿元,详见同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能指标的公告。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9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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