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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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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新锐大集合”)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中金新锐大集合延长存续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中金新锐大集合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3年12月31日”延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中金新锐大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0年4月7日。

  二、中金新锐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下方对照表。本次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一)《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表格。

  ■

  (二)《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表格。同时,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三部分 管理人”、“第四部分 托管人”、“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九部分 集合计划的投资”、“第十部分 集合计划的业绩”及“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等内容。

  ■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中金新锐大集合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中金新锐大集合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在特殊开放期内,中金新锐大集合各类计划份额持有人均可提出赎回申请,且各类计划份额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咨询方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5051166。

  4、公司网址: https://www.cicc.com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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