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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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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5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调整,韦学勤女士、张峰先生、张念磊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韦学勤女士、张峰先生、张念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聘任曹秀玲女士、邱田金先生、梁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副总经理简历

  曹秀玲,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日照港集团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日照港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作办公室主任。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邱田金,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日照港岚山港区重点项目部主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集团工程技术部副部长、重点工程项目部主任,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分公司总工程师,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办公室主任。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玮,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日照港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港口日照港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烟台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港口日照港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说明:曹秀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7,000股,邱田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2,000股,梁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3-056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韦学勤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2.第1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东、刘沣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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