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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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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楠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马楠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二、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补选李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基于上述法规要求及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兴舫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楠女士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口头方式发出,并于同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12人,代表股份数73,776,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2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73,627,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14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赵玉婷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表决结果:上述提案经逐项表决后,提案3.00、4.01、4.02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提案1.00、2.00、4.03-4.10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赵玉婷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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