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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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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经核查,发现部分内容存在差错,现将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                 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

  2、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二、更正后: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                 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

  2、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除上述更正以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提案1.00、2.01、2.02、2.0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提案2.00需逐项表决通过,对提案2.00(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子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月8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                 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

  2、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月8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 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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