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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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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6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887,82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428,82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00.00元。

  截至2020年1月22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期限6年。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00.00元。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04.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895.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2)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须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同时,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1月12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议案1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上述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9:00-11:30及14:00-17:3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17: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王均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管理层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编制《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5.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2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文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编制《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组合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2、投资金额: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上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时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值变动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敞口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如报告期末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较报告期初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交割风险:根据拟签订的合约约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本金全额交换。公司将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产品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公司将选择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或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

  4、其它风险:本交易的合约尚未签署,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交易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拟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相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体方案的合规审查以及相关风险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此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因此,此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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