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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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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3-051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召集人向全体监事作了说明,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由于本次减资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构成关联交易,会议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3-053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铁工业”)

  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控股子公司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新型交通”)减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中铁新型交通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变为50,000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中铁新型交通股东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上投”)、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局”)、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设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铁上投累计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1次,金额391.68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2%;与中铁四局、中铁设计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共同减资的关联交易。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铁上投、中铁四局、中铁设计、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铁新型交通,中铁新型交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首期出资50,000万元,其中:中铁工业持股49%,中铁上投持股20%,中铁四局、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0%,中铁设计持股1%。中铁工业与中铁上投、中铁四局、中铁设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将中铁新型交通纳入中铁工业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控股子公司中铁新型交通减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中铁新型交通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变为50,000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中铁新型交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超过目前实际经营需要,造成资本过剩,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同时,过高的注册资本不利于中铁新型交通未来可能结合市场拓展和经营开发需求引入其他股东方。

  (三)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五)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铁上投累计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1次,金额391.68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2%;与中铁四局、中铁设计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共同减资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铁上投、中铁四局、中铁设计均为中铁工业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中铁上投、中铁四局、中铁设计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铁上投

  公司名称: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K34G

  法定代表人:王传霖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07-15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1幢1905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建筑业,股权投资,项目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工程设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铁上投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中铁上投与中铁工业同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铁工业与中铁上投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中铁上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中铁四局

  公司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91855256

  法定代表人:刘勃

  注册资本:827,269.94433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86-11-10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铁路运输;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人防工程设计;平面设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房地产咨询;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交通设施维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花卉种植;林业产品销售;软件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铁四局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中铁四局与中铁工业同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铁工业与中铁四局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中铁四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中铁设计

  公司名称: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4205727U

  法定代表人:王洪宇

  注册资本:73,081.828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07-01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3号院2号楼4层406室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劳务;主办《铁道标准设计》、《铁道勘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摄影测绘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及应用;地籍测量;开发、销售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铁路桥梁构件、铁路工程机械;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铁道标准设计》、《铁道勘察》杂志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铁设计7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中铁设计与中铁工业同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铁工业与中铁设计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中铁设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中铁新型交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MA2UQCM107

  法定代表人:崔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05-06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瑶岗路与北张路交叉口深燃大厦9楼901室

  经营范围:新型轨道交通、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及配套研发;新型轨道车辆、转向架、制动、轴承及其他系统设备设施研发、制造;商住用地投资开发;新型轨道交通试验线、示范线运作、策划、投资;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及系统设备设施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新型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四电系统安装、维护;相关轨道交通设备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铁工业持股49%,中铁上投持股20%,中铁四局、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0%,中铁设计持股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铁新型交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9,961.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7,525.0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32.6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96.06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铁新型交通总资产为人民币50,647.9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6,719.5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12.4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05.53万元。2022年度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中铁新型交通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由于减资的50,000万元尚未出资,因此中铁新型交通无需向公司支付减资款。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定价明确、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使用安排,发挥资本效能。本次减资完成后,中铁新型交通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中铁新型交通减资,减资后其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项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其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3-05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铁工

  业”)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铁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

  ●  中铁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铁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为13.19亿元,公司委托中铁财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向中铁财务公司支付业务手续费人民币0亿元。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融资风险,公司与中铁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铁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等相关金融业务。

  (二)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铁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3.19亿元,公司委托中铁财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向中铁财务公司支付业务手续费人民币0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铁财务公司为中铁工业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中铁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8206Y

  法定代表人:王国明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02-2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6号中国中铁大厦C座5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铁财务公司95%股份。

  与公司关系:中铁财务公司与中铁工业同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铁工业与中铁财务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中铁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一)存款服务

  公司在中铁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同时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二)综合授信服务

  公司向中铁财务公司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中铁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该类型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中铁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除上述内容外,协议的其他要点如下:

  (一)合作原则

  公司与中铁财务公司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中铁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中铁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中铁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中铁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中铁财务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存款的,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将中铁财务公司应付公司的存款与公司应还中铁财务公司的贷款进行抵销。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铁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金融业务。

  (2)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中铁财务公司归还贷款的,中铁财务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将公司应还中铁财务公司的贷款与公司在中铁财务公司的存款进行抵销。

  (3)中铁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内部转账结算等。

  (4)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与中铁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于中铁财务公司存置的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自中铁财务公司获得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公司在中铁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不超过20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中铁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第(二)条“服务内容”项下第2款第(3)项的所收取的2024年、2025年、2026年三个年度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

  (四)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铁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综合授信及其它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中铁财务公司利用熟悉企业集团及上市公司的优势,为公司量身定制灵活、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中铁财务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及所属单位在中铁财务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同时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公司及所属单位向中铁财务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中铁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及所属单位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该类型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本项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其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3-052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召集人向全体董事作了说明,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装备开展应收账款国际保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巴西圣保罗地铁项目在中信银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期限不超2年,保理金额不超1,207万欧元。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管委会收储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铁南方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土地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政府以“工改”收储方式、不低于评估价值10.39亿元,依法合规收储子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铁南方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土地及相关资产。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3-053)。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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