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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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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金发科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金发科技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

  至2024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邮编:510663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邮箱:ir@king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5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要求,以及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拟对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同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要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前后经营范围对照如下:

  ■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2,657,197,236股变更为 2,672,009,30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57,197,236元增加至2,672,009,30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拟变更《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中增加条款或删除条款后,其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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