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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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500,634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洪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任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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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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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一帆、于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