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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
二、授权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日上光电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协议生效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日上光电本次授信业务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传媒”)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信立传媒向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同日,公司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由公司为信立传媒之前、本次及后续申请授信向江苏银行杭州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任一时点公司向江苏银行杭州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701北侧1楼至8楼
法定代表人:黄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广告标识照明、灯带照明等照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日上光电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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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52.941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2幢217室
法定代表人:丁烈强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广告内容植入营销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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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债务人: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内容以签订的保证书为准。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具体内容以签订的保证书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24.2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1,51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0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