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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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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8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25年1月20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实施,资管计划划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委托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国海证券设立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次级和优先级的出资比例为1:1.5,次级出资12,000万元,优先级出资18,000万元,“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30,0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锁定期12个月,即2016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

  截止2016年2月5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933,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成交金额合计293,690,525.7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售出公司股票9,401,401股,结余股票53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8月12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2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及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因“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存续期满不再展期,2017年7月,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8个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8个月(即至2019年1月20日止),并注销优先级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7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所持的公司股票全部过户至“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由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1月,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延期一年(即至2020年1月20日止),并作出了关于放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的决议,具体详见2019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即至2021年1月20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4)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即至2022年1月20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0)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至2024年1月20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尚未出售完毕,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25年1月20日止)。

  展期期限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如果全部出售完毕,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仍未出售完,则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8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梁金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魏远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申请辞去其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担任的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股东大会已补选梁金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选举梁金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梁金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简 历

  梁金兰,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广西动力技工学校机修与电修技术专业。2004年6月加入公司,从事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等工作;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质量科科长;2016年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质量总监;2023年12月25日起兼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梁金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参与了公司第一期、第五期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占第一期、第五期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83%、1.81%和4.93%。梁金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3.2.2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7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潘明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瑜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魏远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尚未出售完毕,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即至2025年1月20日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杨经宇先生、刘汉桥先生和林永春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6年3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八菱)共同出资在印度尼西亚成立控股子公司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印尼八菱),投资总额为76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95%,柳州八菱出资比例为5%。

  2019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向印尼八菱增资90万美元。由于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该项增资决议至今未执行,相关投资证书已失效。

  为了满足印尼八菱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柳州八菱按出资比例向印尼八菱分别增资32.30万美元和1.70万美元,合计增资34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印尼八菱的出资额将由76万美元变为110万美元,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上述增资签署增资协议并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修订)》。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简 历

  魏远海,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加入公司,从事产品设计、工艺开发、技术研究以及研发管理工作。201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12月25日起,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魏远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参与公司第五期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占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4.25%和3.94%。魏远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魏远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7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111,367,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065%。其中: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95,290,1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6321%。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16,077,3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4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7,448,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82%。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魏远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申请辞去其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担任的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股东大会选举梁金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4,871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5,438股(含网络投票),反对263,900股(含网络投票),弃权328,700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36%。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振宇、甘剑峰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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