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3年11月20日09:30起至2023年12月21日15:00止。2023年12月22日,在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共计2,797,019.45份,占权益登记日(2023年11月20日)集合计划总份额5,190,422.80份的53.89%,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797,019.45份集合计划份额同意,0.00份集合计划份额反对,0.00份集合计划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100.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3000元,公证费7000元,合计为20000元,为保护持有人利益,以上费用由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承担,不列入集合计划费用。

  二、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份额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日为2023年12月22日,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份额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s://www.gfam.com.cn/)刊登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本次生效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三、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