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55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9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在河北银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3%,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后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具体信息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2日
代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56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河北银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9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236047921J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82H213010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70亿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梅爱斌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贵金属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电子银行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定为准);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担保;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财务顾问;理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律、法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银行的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9.02%股权。
由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张贞女士担任河北银行董事,因此河北银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2、主要财务指标
河北银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
河北银行依法有效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与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的履约能力。河北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理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客户出售产品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2、交易对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理方式:保理机构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4、保理业务总额: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滚动循环使用。
5、保理期限:本次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每笔期限以单笔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6、保理融资利息: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3%。
7、主要责任: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
8、合同签订:保理合同以河北银行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理业务定价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以同期相应期限的央行LPR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河北银行作为河北省本地的金融服务平台,熟悉本公司的发展需求,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保理服务。本次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效率,提高资金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促进公司业务良好发展。开展该项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公司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河北银行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4,5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公司拟在河北银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纪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