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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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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27日届满,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7:00点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董事候选人提名。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出具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将在提名时间结束后,最迟不晚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公司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7、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8、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尚未取得证书的,应出具《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

  3、董事候选人出具的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二)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联系人或者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请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推荐文件的提名人,在电子邮件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萱超

  联系电话:0571-85869388

  联系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邮箱:investor@hangya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证券部

  邮编:310014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

  ■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的承诺

  本人        ,同意接受              的提名,作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2.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当选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27日届满,公司将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选举方式

  第八届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监事会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书面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总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7:00点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监事候选人提名。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将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将根据选定的合格监事候选人召开监事会,确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出具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出具的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二)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联系人或者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请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推荐文件的提名人,在电子邮件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萱超

  联系电话:0571-85869388

  联系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邮箱:investor@hangya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证券部

  邮编:310014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

  附件2:

  监事候选人的承诺

  本人       ,同意接受            的提名,作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2.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当选监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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