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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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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1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厂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宝鸡铁路电力电气化器材综合加工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2030》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丽、尤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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