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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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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6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华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科技”)与龙芯(深圳)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深圳)”)于近日签署了《共青城龙芯创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孚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共同投资共青城龙芯创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华孚科技基本信息

  ■

  三、专业机构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2、龙芯(深圳)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687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芯(深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共青城龙芯创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2.4亿人民币(以最终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5、出资进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孚科技已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

  6、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6年

  7、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备案完成后,有限合伙人不得赎回或退出。如有限合伙人为满足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的监管规定的变化而不得不提出退伙,则该有限合伙人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的方式退出合伙企业,该权益转让需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

  8、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9、投资方向:合伙企业进行创业投资,将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单一项目,即太初(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20C1UT7M)。被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国产高性能AI计算芯片研发、算力系统集成服务与全栈软件生态的搭建,是国内能提供高效系统级、软硬生态纯自主可控HPC+AI解决方案的厂商之一。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管理。普通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普通合伙人应对于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退出。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全体合伙人一致认可,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决定权和执行权。

  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承担,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应当基于诚信及公平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如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合伙企业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普通合伙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人:受限于《合伙企业法》的相关约定,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可分配财产的分配原则及顺序如下:

  (1)第一,返还成本。百分之百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减去其承担的募集管理费之差;

  (2)第二,优先回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自基金成立日起算,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第三,收益分成追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按照本第(3)段获得的累计分配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3)段获得的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二十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百分之八十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五、公司与投资基金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龙芯(深圳)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龙芯(深圳)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亦不在投资基金任职。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与专业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经济核心引擎,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太初(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看好国产算力的自主生态圈,在投资实践中积极探索,为公司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一步,培育公司创新动能。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与专业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风险

  (1)合伙企业能否对预期的投资标的完成投资及实现投资目的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投资基金的投资进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将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和市场周期、投资标的项目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未来 合伙企业出现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七、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案文件

  1、《共青城龙芯创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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