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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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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2023年的交易日安排,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起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上述基金将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起恢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含)止。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含)至2023年12月29日(含)。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第五次开放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之外的销售机构首次单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登记机构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

  ■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并另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赎回费: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申购补差费: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以本基金管理人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2、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转换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是否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及基金转换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柜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02-11房间

  邮编:100101

  电话:010-57303850、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6.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包括: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e-futures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om

  (1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055-5728

  网址:www.hcfunds.com

  (1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400-098-8511

  网址:www.kenterui.jd.com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1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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