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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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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予以合计)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本基金上述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2)自2023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将调整为1000万元。关于取消上述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于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及节后恢复基金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3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fund001.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予以合计)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本基金上述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2)自2023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及节后恢复基金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3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fund001.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等事宜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类别之间转换要求,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12月22日,本基金在原有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344),并于当日起开通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为对应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A类519776,C类519777),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注: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D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非直销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D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 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除此之外,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将“基金份额类别”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约定调整为“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为确保增加D类基金份额及上述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及法定代表人信息。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1、附件2。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基金已发布公告,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暂停1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故在此期间,对于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予以合计)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自2023年12月25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12月2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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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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