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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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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3-05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常务副董事长、总裁赵伟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赵继增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维春先生、赵继增先生、梁永和先生,其中吴维春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赵继增先生、赵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赵继增先生、赵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8日下午3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3-05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洛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以及公司长远发展。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3-06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常务副董事长、总裁赵伟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赵继增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维春先生、赵继增先生、梁永和先生,其中吴维春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3-06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说明

  为不影响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3-06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须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议案1和议案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议案1、议案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需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系人:曹小超

  电话:010-61712828

  传真:010-61712828

  邮编:1022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2”,投票简称为“利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在议案投票时,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的授权意见下打“√”;针对同一议案,同时在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选择两个或以上选项打“√”的,按废票处理。

  委托单位(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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