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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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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Brent Alexander Young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Brent Alexander You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此次Brent Alexander Young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Brent Alexander Young先生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Brent Alexander Young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Brent Alexander Young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WANG RUI(王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WANG RUI(王锐)女士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提名WANG RUI(王锐)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WANG RUI(王锐),女,美国国籍,1961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哥伦比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哲学硕士学位及电子工程博士学位。

  WANG RUI(王锐)女士现任英特尔公司高级副总裁、英特尔中国区董事长,全权领导英特尔中国区的所有业务和团队。WANG RUI(王锐)女士曾在美国铿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adence)和AMD半导体公司工作;1994年加入英特尔公司,历任英特尔平台工程事业部副总裁兼混合信号IP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经理、英特尔技术支持事业部(TEG)总经理、英特尔公司副总裁、市场营销集团中国区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WANG RUI(王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WANG RUI(王锐)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WANG RUI(王锐)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8.1389万股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938,4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46,558,074.1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2,746,558,074.15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2,300,190,600.00元;超募资金为446,367,474.15元。

  公司“新一代内存接口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津逮?服务器CPU及其平台技术升级项目”、“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已完成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0日、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2023-066)。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21年12月9日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1,951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7,751万元(含部分超募资金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包含超募资金44,636.75万元及超募资金利息3,114.25万元。

  注2:由于募集资金在项目投资期间进行现金管理并取得一定收益,因此,截至2023年11月30日,“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现金管理收益)为11,717.74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及资金节余原因

  (一)结项情况

  公司已完成PCIe 5.0重定时器芯片(以下简称“PCIe 5.0 Retimer芯片”)的研发,并于今年成功量产,该芯片符合PCI-SIG和CXL行业组织的相关技术规范,采用业界主流封装,传输速率高达32GT/s,在业界率先支持低于5 ns的超低传输时延。公司与CPU、交换芯片、固态硬盘、GPU及网卡等领域的主要合作伙伴紧密协作,圆满完成了PCIe 5.0 Retimer芯片严苛的互操作测试,为该芯片在云计算和数据中心的规模部署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前期客户导入,该产品已开始出货。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期目标并结项。

  (二)资金节余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在相关芯片的研发过程中,利用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对研发路径持续优化,提升各个环节的成功率,同时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晓燕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PCIe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2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迎宾馆(虹桥路1591号)2号楼4楼畅景阁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6日

  至2024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月18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ontage-tech.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81号和光天地16层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81号和光天地16层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67 9039

  联系人:傅晓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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