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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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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8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2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口公司”)自2019年12月设立以来,拟投资项目对应的终端市场发展不及预期、一直不具备实质开展条件且短期难有突破,河口公司一直未实质开展经营业务,为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扎实推进瘦身健体,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河口公司终止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关于清算注销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1)详见2023年12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8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3年12月20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口公司”)自2019年12月设立以来,拟投资项目对应的终端市场发展不及预期、一直不具备实质开展条件且短期难有突破,河口公司一直未实质开展经营业务,为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扎实推进瘦身健体,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河口公司终止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二、拟清算注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因拟投资项目一直不具备实质开展条件不再推进,河口公司于2023年8月将原计入在建工程的前期费用调整至管理费用核算。

  三、本次清算注销的原因

  河口公司自2019年12月设立以来,拟投资项目对应的终端市场发展不及预期、一直不具备实质开展条件且短期难有突破,河口公司一直未实质开展经营业务,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瘦身健体,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河口公司终止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四、本次清算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河口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瘦身健体,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清算注销完成后,河口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8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解决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玉溪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详见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7日,玉溪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0125530000041),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同日,天然气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0425130000018),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023年5月17日,玉溪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0517530000052,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同日,天然气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0517130000004),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12月19日,玉溪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530000008,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同日,天然气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130000002),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为贷款人依据其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530000008,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 人的债权。

  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2、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含逾期罚息 及挪用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货款人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 律师代理费等)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应返还的借款本金应支付的其他 费用及支出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1,427.7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18%;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530000008);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130000002)。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8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5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保障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经营和禄脿-易门支线项目建设需要,缓解玉溪公司的还款压力,同意玉溪公司以禄脿-易门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禄脿-易门支线存量贷款及保障后续项目建设需要,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详见2023年6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7月4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0日,玉溪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9530000037,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84个月。同日,天然气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9130000026),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为贷款人依据其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9530000037,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 人的债权。

  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84个月,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30年12月20日止。

  2、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含逾期罚息 及挪用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货款人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 律师代理费等)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应返还的借款本金应支付的其他 费用及支出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1,427.7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18%;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9530000037);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9130000026)。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8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7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下午2:0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0)、《关于与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1)、《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告。

  提案3、4、6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3

  2.投票简称:能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18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12月2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清算注销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清算注销云南省天然气河口有限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扎实推进瘦身健体,降低管理成本及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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