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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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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42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选举Xiaohua Qu(瞿晓铧)先生、Yan Zhuang(庄岩)先生、Guangchun Zhang(张光春)先生、高林红女士、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先生、任亦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邵军女士、Yang Cha(查扬)先生、杜玉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Xiaohua Qu(瞿晓铧)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构成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邵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高文琴女士、唐素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3年度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秦丽亚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唐素芳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Yan Zhuang(庄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Hanbing Zhang(张含冰)女士、Guangchun Zhang(张光春)先生、高林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林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许晓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昊先生、包时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Yan Zhuang(庄岩)先生、Guangchun Zhang(张光春)先生、高林红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Hanbing Zhang(张含冰)女士、许晓明先生、孙昊先生及包时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许晓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孙昊先生、包时清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证券事务代表将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高林红女士为财务总监,认为高林红女士具备履行职业的财务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认为均具备履行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68966968

  电子邮箱:investor@csisolar.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199号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Hanbing Zhang(张含冰)

  Hanbing Zhang(张含冰)女士,1958年生,加拿大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上海师范大学学士、University of Manitoba(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经济系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候选人,曾拥有加拿大证券从业人员所需的CSC证书和股票期权交易OLC证书。张女士于1982年至1985年,任上海科技干部管理学院英语系讲师;于1988年至1992年,任University of  Manitoba(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于1996年至2005年,任CanadaTrust 旗下的TDWaterhouse股票证券交易员;2005年至2020年9月,历任公司控股股东 Canadian Solar Inc.(以下简称“CSIQ”)全球市场部高级总监及全球市场部副总裁;于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CSIQ的控股股东,通过CSIQ、Qianrui Holdings Limited、阿特斯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阿特斯1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女士及其配偶Xiaohua Qu(瞿晓铧)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张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许晓明

  许晓明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后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进修,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许先生于2007年至2009年,就任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于2009年至2015年,任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于2015年至2020年,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202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先生拥有15年以上资本市场经验,曾供职并熟悉A股四大板块,协助创业板公司300141成功上市,推动中小板公司002506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等资本运作,以及完成现任科创板公司688472成功上市,曾获2023中国金融资本论坛(博鳌)“卓越董秘”、时代周报“金牌创新成长董秘”等荣誉。

  截至目前,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金阿特斯1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许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孙昊

  孙昊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图卢兹大学统计学硕士,巴黎高等商业学院金融工程学硕士,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孙先生于2012年至2014年任法国特力公司集团资金总经理助理;2014年至2020年历任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资金部资金副经理、资金经理;2020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金阿特斯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4、包时清

  包时清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及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包女士于2011年至2014年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14年至2023年,历任阿特斯集团融资高级专员、CFO助理、CFO执行助理;2023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苏州乾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阿特斯3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4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并共同推荐监事唐素芳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唐素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 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44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瞿晓铧(XIAOHUA QU)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晓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含冰(Hanbing Zhang)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9、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剔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关联股东加拿大CSIQ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赵丹妮律师、蒋雨达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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