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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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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通知,蔡征国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质押基本情况

  ■

  注:质押起始日为证券质押登记日。

  2、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可转债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可转债质押事项为股东融资需求,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丽岛转债”交易价格于2023 年 12月 18日、2023 年 12月 19 日、2023 年12 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可转换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181号文《关于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丽岛转债”),期限 6 年,即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9年11月14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3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3 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1号文同意,本公司3亿元可转债于 2023年 12 月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丽岛转债”,债券代码“113680”。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该次发行的丽岛转债自 2024 年5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 13.01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于2023 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公司股票、债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可转债溢价较高的风险

  “丽岛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截至 2023年12月20日,“丽岛转债”价格为165.06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65.06%。当前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78.35%,转股溢价率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于2023 年10月30日披露的丽岛新材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3 年1-9月营业收入114,427.52 万元,同比下降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8.71万元,同比下降 32.39%。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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