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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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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地方矿关联采购金额增加;以及公司动态调整原料消耗结构和节铁增钢,加大废钢的采购力度,导致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废钢关联交易数量增加,使得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变动较大;同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增加向关联方建平磷铁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建平磷铁”)采购矿粉金额;新增向关联方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山钢铁”)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鞍钢矿业”)采购矿粉等业务和向鞍山钢铁全资子公司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邻陆港”)销售钢材业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根据交易双方实际需要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鹏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本次新增主要是由于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地方矿采购金额增加;以及公司动态调整原料消耗结构和节铁增钢,加大废钢的采购力度,导致与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废钢关联交易数量增加,使得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变动较大。

  注2:本次调增,主要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主要新增向关联方鞍山钢铁全资子公司鞍钢矿业采购矿粉业务和向鞍山钢铁全资子公司德邻陆港销售钢材业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发生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4日,注册资本为16亿元,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法定代表人:张鹏;是由原凌源钢铁公司改制而设立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燃气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物洗选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选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程管理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凌钢集团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012,999,876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5.52%。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凌钢集团49%股权,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朝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集团41%股权,辽宁省财政厅持有凌钢集团10%股权,辽宁省财政厅将对应表决权委托朝阳市国资委行使。凌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朝阳市国资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2、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05月29日,由鞍山钢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268158.8015万人民币。住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9号;法定代表人:刘文胜;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测绘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种畜禽生产,水产养殖,餐饮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生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选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建筑用石加工,固体废物治理,通信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纪,招投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土地整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蔬菜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洗染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董事在该公司的控股股东鞍山钢铁任董事,鞍山钢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向其采购矿粉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不存在影响履约的情况。

  3、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22日,由鞍山钢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79,800万元人民币。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鞍刘路3号;法定代表人:王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快递服务,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钢压延加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洗车服务,紧急救援服务,停车场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的董事在该公司的控股股东鞍山钢铁任董事,鞍山钢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向其采购矿粉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不存在影响履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调增2023年度关联采购和销售预计额度,价格仍为市场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新增向关联方采购矿粉和销售钢材业务。本次调增2023年度关联采购和销售预计额度,价格仍为市场价;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3-08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的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改之外,《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序号顺延,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3-08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3-08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改之外,《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顺延,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3-08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情况概述

  为了对公司的余热、余压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业化运营,推动资源的综合集约化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促进能源极致利用,提高产品竞争力。实施产品、成本、费用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压实主体责任,优化管理链条,匹配责权关系,提高管理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能源发展分公司

  2.注册地:辽宁省凌源市

  3.经营场所:凌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高杖子村(综合楼)

  4.负责人:张海明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5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5日

  至2024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225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田雪源

  联系电话:0421-6838259

  传真:0421-6831910

  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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