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9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而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根据募集资金投入安排,浙江和而泰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1日。截至2023年12月19日,浙江和而泰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浙江和而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电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3年5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11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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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小家电公司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小家电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5,0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模具基地根玉路和而泰工业园研发楼3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机械电子器具、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理设备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电子产品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机械电子器具、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理产品及其控制器的硬件的生产。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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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00万美元和77,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6,000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