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22年度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申请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22年度监事长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委任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