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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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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10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18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审慎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相关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并结合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3.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讨论,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4.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5.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经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平、合理,其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10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18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审慎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相关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6,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并结合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讨论,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经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平、合理,其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10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发环境”)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审议结果,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偿还银行贷款规模由60,200.00万元调减为47,3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由230,000.00万元调减为196,000.00万元。现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五、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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