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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3-12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发出会议补充更正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一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主持,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5人,代表股份300,436,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790%。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4,663,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141%。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35,772,6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49%。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42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3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560,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67%。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伟建律师、吴尤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1 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 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 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 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 交易对价的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 标的资产交割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4,815,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9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688,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05%。

  1.9 人员安置

  表决结果:同意34,815,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9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688,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05%。

  1.10 债券、债务的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1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议案》

  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407,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18.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407,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19.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436,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6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提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伟建律师、吴尤嘉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3-13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易晓荣、储西让、夏斯成因在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下属公司任职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债务豁免系电气控股为支持公司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单方债务豁免行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控股股东电气控股提交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3-13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债务豁免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减轻公司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3-13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债务豁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豁免预计减少公司债务本息1,000,000,0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的债务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相关情况将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出具的《债务豁免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电气控股出具的《债务豁免函》:为支持公司发展,天沃科技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豁免公司债务本息1,000,000,000.00元。债务豁免将自《债务豁免函》送达本公司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审批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就此项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暨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易晓荣、储西让、夏斯成因在电气控股下属公司任职,对本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本次债务豁免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冷伟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4,93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8733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电气控股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81,661,608,477.71元,净资产81,644,827,699.64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8,967,551,130.11元,净利润1,519,906,632.9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32,458,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构成关联交易。

  三、债务豁免主要内容

  根据天沃科技与电气控股签署的各项借款协议,各相关方确认,截至2023年12月18日,天沃科技对电气控股所负债务本金合计1,554,410,000.00元,双方就上述各借款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

  其中,就天沃科技与电气控股于2023年11月14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截至2023年12月18日,天沃科技于该借款协议项下实际发生借款本金余额为1,257,500,000.00元。

  为支持天沃科技发展,电气控股经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豁免天沃科技对其负有的、上述《借款协议》项下债务本息共计1,000,000,000.00元。该债务豁免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债务豁免生效后,电气控股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天沃科技承担或履行与上述《借款协议》项下已豁免的债务本息相关的责任或义务。

  电气控股确认,上述债务豁免将自《债务豁免函》送达天沃科技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债务豁免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债务豁免系电气控股为支持公司发展,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资产情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单方债务豁免行为;

  2.本次债务豁免预计减少公司债务本息1,000,000,0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的债务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如债务豁免生效,截至2023年12月18日,上述《借款协议》项下剩余债务本息为261,038,226.02元。相关情况将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3.本次债务豁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12月18日,公司与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交易发生额为7613.06万元(不含税),包括销售、采购和其他综合服务等。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债务豁免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债务豁免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减轻公司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3-13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125)。

  2023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发出的《债务豁免函》,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电气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2,458,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125)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股东大会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

  上述提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暨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及12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议案1及议案2的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现场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指定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天沃科技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天沃科技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李晟

  电话:021-60290016

  传真:021-60290016

  邮箱:zhengquanbu@thvow.com

  特此通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14:00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截至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止,本人(本股东单位)持有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票,股票类型为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3-13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顾琛钧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顾琛钧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工作另行安排。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顾琛钧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琛钧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顾琛钧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顾琛钧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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