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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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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3-127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凯撒旅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凯撒旅业股票(证券简称:*ST凯撒,证券代码:000796)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凯撒旅业因执行《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凯撒旅业现有总股本 803,000,258 股扣减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库存股 1,105,800 股后,以 801,894,458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 801,894,458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并拟定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9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12 月20 日。

  为实施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2023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停牌一个交易日,并将于2023年12月20日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3-126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3.77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票平均价3.77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股票开盘参考价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本平均价3.77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停牌,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2023年12月18日收盘价,即4.08元/股,高于转增股本平均价3.77元/股,故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年12月20日)的股票开盘股价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3.93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3年6月25日,凯撒旅业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7月3日,公司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琼02破申4号],三亚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子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旅行社”)、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撒”)、北京凯撒晟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晟和”)、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体坛”)、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食控股”)、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食”)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申请对同盛旅行社、北京凯撒、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易食控股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023年10月28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同盛旅行社、北京凯撒、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易食控股共7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年12月1日,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2023年12月8日,三亚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3号之三】【(2023琼02破4号之三】【(2023)琼02破5号之三】【(2023)琼02破6号之三】【(2023)琼02破7号之三】【(2023)琼02破8号之三】【(2023)琼02 破9号之三】裁定批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现有总股本803,000,258股,其中涉及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库存股1,105,800股,该部分库存股拟进行注销,相关事项详情见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根据《重整计划》,凯撒旅业现有总股本803,000,258股扣减前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库存股1,105,800股后,以801,894,45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801,894,458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凯撒旅业的总股本将增至1,604,894,716股,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库存股1,105,800股完成注销程序,总股本为1,603,788,916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上述转增股票801,894,458股不向原出资人分配,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1、转增股票中的634,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联合体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合计认购273,020,088股,认购股票的现金对价即重整投资款36,038.65万元;财务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合计认购360,979,912股,认购股票的现金对价即重整投资款48,298.09万元。

  2、转增股票中的167,894,458股用于清偿凯撒旅业及其六家重整子公司债务。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2月20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0日。

  四、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全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的增量资金和清偿债务。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同时,预计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公司原股东所持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前有所提升。因此,本次凯撒旅业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803,000,258股,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2,182,627,954.00元,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634,000,000股,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为167,894,458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0股,不涉及现金红利。根据《重整计划》和《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财务投资人拟提供现金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由于该部分现金不会对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带来实质性提升,故不作为本次除权价格的计算基数,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843,367,464.36元。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凯撒旅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843,367,464.36元+2,182,627,954.00元)÷(634,000,000股+167,894,458股+0股)=3.77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3.77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3.77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停牌,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2023年12月18日收盘价,即4.08元/股,高于转增股本平均价3.77元/股,故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年12月20日)的股票开盘股价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3.93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4.08-0)×803,000,258+ 843,367,464.36+ 2,182,627,954.00]÷(803,000,258+ 634,000,000 + 167,894,458 +0)=3.93元/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计算结果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对外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五、停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2023年12月19日停牌1个交易日,并将于2023年12月20日复牌。

  六、风险提示

  ㈠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㈡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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